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摁 很好
我又再次的被嫌文章打太長
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

抱歉歐..
因為是用打字的阿
就會不小心打太多=ˇ=

因為我很喜歡把blog當diary寫
用打字代替寫字
很方便XD

當然

日記顧名思義就是要寫自己想寫的東西
所以我會習慣描述的很詳細=ˇ=
這樣以後才不會看不懂 哈哈哈

回憶的時候會覺得很有FU..

however,

blog跟diary不同的地方就是
blog是給很多人看的

diary是自己的

因為diary可以直接大辣辣的寫出自己想寫的東西
網誌就沒有辦法
因為總不會有人敢把心裡真正的想法打在誰都看的到的blog上
這就不是心理的秘密了吧

就變的很像 講很大聲的秘密 呵呵

不過 blog總歸是給大家看的
可以讓大家簡略了解自己現在在幹麻

當然 我覺得我以後還是會有可能會打的很長
(os:那你前面白講的歐..)
哈哈=ˇ=

不過 我會想辦法練習縮短的啦:]
雖然我心裡有個小聲音告訴我
"blog是自己的 想打多或少是自己決定 不在於別人"
可是 我也想學習簡潔有力的表達方法
哈哈哈

不過對我還是有點難度吧= ="

好啦 我努力吼 哈哈XD


Me. in LA 星期三 晚上十一點十分: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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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希兒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